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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好四步曲 强抓检察官队伍建设—行唐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行唐县检察院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核心,积极探索适合本院方式方法,谱好四步曲,提升检察官履职能力,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带动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展其长,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一、"筑思想",确保信念坚定。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官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到县委及高检到市院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上来。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明确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信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以党建工作成果推动队伍建设。  

  二、"搭台子",提高整体素能。通过建立三项制度,致力培养一批检察业务领军人才、专家和业务能手。一是建立人员分层分级专业培训制度。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级、办案经历、经验结构综合测定,选拔人员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省检察官分院、井冈山检察官学院等地参加培训20余人次,逐渐提高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法律职业素养,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内部"师徒"结对传、帮、带制度。将14名检察官和12名检察辅助人员按照办案资历深浅结合,中青年结合,理论水平高低结合,配对形成"师徒"组合12对,以"老人""新人"为主因材施教,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三是建立个人自学计划制度。在配对"师徒"中,年轻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自定自学计划,由"师父"审批,并定期抽查、督促督导,促进年轻检察人员迅速成长。 

  三、"强责任",强化实践锻炼。14名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发挥了办案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一是对照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岗位职责规范,既亲力亲为,又团结带领检察官助理共同做好工作;既不当甩手掌柜、挂名办案,也不唱"独角戏"。二是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完善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案件程序,促使检察官勇于担责、尽心尽责,避免出现动不动就提请分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讨论决定和为了转移矛盾搞"带病处理"的问题。三是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入额院领导必须参与办案,并由案管部门统一负责对办案情况进行核算测定和定期通报。 

  四、"定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制度和规矩办事,不越轨、不逾矩、不滥权。一是健全防止干扰办案登记通报制度。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和检察人员不当交往记录实施办法》《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检察官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形成内设部门每季度按时向院纪检组报送情况、纪检组及时报市院和县委政法委备案、每个个案记录入卷存档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二是对涉及社会稳定安全、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引发的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严格内部审批制度,检察长亲自把关,防止办案人员随意化、简单化处理。三是建立《案件流程监控制度》,案管部门随时对受理后的每个案件进行网络监控,在文书制作、办案期限、案卡填录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更正,并定期对流程监控情况进行通报。四是注重办案细节,包括笔录、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署名等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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