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建勇出庭支持公诉。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徐某某故意伤害案后,经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徐某某自愿如实地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县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该案从开庭到宣判共计用时25分钟,充分体现了速栽程序的效率优势。
该案为新修订的刑诉法实施后,行唐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前,公诉人向被告人徐某某讲明了刑事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和量刑建议,大量的工作做在开庭审理之前,节约了法庭开庭审理的程序和时间,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