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2020年5月18日,《河北检察》2020第05期刊发了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褚士彬的署名文章——《打造新时代枫桥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产品》。文章从“事前预防”“线索收集”“协同办案”“效果评估”等四个办案环节入手,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进理念对每一个办案环节构思了详细的制度设计。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功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持把褚士彬检察长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3月份,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系企业退休人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仍正常领取养老金,违反了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公益诉讼部门审查,行唐县自2017年以来共发现冒领养老金人员996人,涉及冒领养老金2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追回。其中不乏由于社保部门缺少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与司法机关沟通不畅,导致养老金违规发放的情形。
为避免因涉刑退休人员继续领取或增调养老保险待遇造成社保基金流失,今年5月份,行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会后,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社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督促县人社局追回冒领养老金的同时,促成公、法、检、司和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建立了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刑情况告知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刑情况告知制度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解决了涉刑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渠道窄、养老保险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追回难等问题,形成了信息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为规范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保护国有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全县涉刑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涉刑退休人员养老金违规发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封堵违规发放养老金的漏洞,确保国有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