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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在行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褚士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鼎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工作实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创新模式,打造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新亮点 

  这一年我们深化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环境治理、县城建设等中心工作,创新服务载体,实现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同频共振。 

  (一)检察扶贫网络平台取得实效。聚焦全县脱贫攻坚,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多次召开检察扶贫网络平台推进会、协调会、培训会,共同研判,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截止目前,全县已有333.09亿元涉农资金纳入平台监督,共同构筑职务犯罪“防火墙”。 

  (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序推进。为更好的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组织召开全县“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夯实工作基础。重点围绕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县城建设等领域,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多举措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年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46件,监督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案33人,监督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3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侦查监督平台运行顺利。按照“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派驻检察室工作细则》、《联席会议制度》等派驻制度,规范派驻检察室工作。对公安机关“久侦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撤案44人;对执法规范进行专项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2次,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人,实现对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覆盖。 

  (四)“服务园区”检察平台凸显效果。坚持开展“服务园区建设、走访百家企业”活动,组织召开企业发展座谈会3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6个,开展法律咨询21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场,受教育干部200余人次,有效改善园区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二、恪守检察使命,实现和谐为民新目标 

  这一年我们恪守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法律服务、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等,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主动作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从严从快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等,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9711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66233人,判决198270人,依法批捕公诉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延伸接待服务窗口。健全、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攻坚”活动,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70110余人,化解信访积案2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和网上信访系统,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信访人实施司法救助3起,发放救助资金9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增强群众维权意识。扎实有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群众代表参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关爱折翼天使”活动,到县一中、三中、职教中心等重点学校进行防止“校园欺凌”专题巡讲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送法下乡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下乡服务团,进村入户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推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按照县委实施战略扶贫、精准扶贫、脱贫的安排部署,新一届党组班子多次到帮扶村开展实地调研,破解影响发展的瓶颈问题,为该村如期脱贫寻诊问药。同时充分挖掘该村地域、产业优势,帮助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特种养殖和特色种植为产业支撑项目。组织石家庄市爱心企业捐助帮扶资金3万元,积极与县财政协调筹措扶贫资金20万元,帮助群众解决浇水难、出行难的问题。 

  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主动适应改革新形势 

  这一年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门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持自侦办案工作平稳发展。 

  (一)持续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聚焦扶贫、涉农等案件高发领域,加大查处力度,无论在办案质量上,还是在办案数量上均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10人,提起公诉45人,法院判决1012人,完成立案预警目标的111%,收到良好法治反腐效果。 

  (二)持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突出查办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和危房改造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全年共查处这类渎职犯罪34人,提起公诉57人,判决57人,确保国家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助推机关作风改变,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三)持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专项预防和法律服务相结合,对全县9个国有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同时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投资5万余元为121个扶贫村制作宣传展牌,在县城主要街道围挡和公园布设公益宣传画。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六进”活动,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讲座54场次,开展预防调查2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562次,收到良好预防效果。 

  四、加强法律监督,探索维护司法公正新途径 

  这一年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履职尽责,维护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积极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6人;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5份,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23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2531人,不起诉1818人;提出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提出刑事抗诉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6件,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的转变。 

  (二)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立案侦查刑事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1人,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50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16份,办理财产刑未移交执行案件10件,对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察4次,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12件。全面提升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软硬件标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争创工作经验在《河北法制报》刊载。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二审协办案件1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监督执行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2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活动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新尝试,立案审查11人,加强诉前沟通协调,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818人,提起公诉1818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做好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筹措资金20余万元,建成高标准的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工作区,通过询问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室功能区,开展适合未成人心理特征的心理疏导活动,帮助未成年当事人以健康的心态重新回归社会。 

  五、规范司法行为,构建监督制约新体系 

  这一年我们完善监督制约体系,坚守规范司法的核心地位,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加强自身制约,促进规范司法。全面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加强对案件管理和流程监控。全年共评查案件100件,纠正瑕疵案件5件,受理、流转各类案件350446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9份。建立涉案财物保管室,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设立律师接待室和电子阅卷室,接待律师及代理人196人次,办理网上律师预约196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通过向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接受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形式,使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全年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1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9件,促进检察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检务公开大厅实现“一站式”“一键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搭建新媒体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检察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检察动态。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91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6条,公开法律文书178份,更新门户网站信息24条,发布官方微博363条,微信998条。检务大厅接待窗口再次蝉联“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四)推进科技强检,向科学技术要效率。主动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发展趋势,打造“互联网+智慧检察”,基本实现与监管场所网上监控、简易案件远程开庭审理、省市县三级远程视频接访,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省5A级认定,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机关机要通道升级重建,走在全省前列。 

  六、坚持从严治检,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 

  这一年我们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检。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保证检察队伍在政治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做到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一年来,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石家庄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石家庄市检察之星”等一批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检察机关正能量。 

  (二)坚持业务立检认真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积极参加省院举办的执法规范化在线考试,努力提升新形势下干警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2017年,县检察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司法”流动红旗;有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和全省检察机关侦防专家人才。 

  (三)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日常教育和重要节点教育相结合,坚持正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抓早抓小,切实加大教育力度,及时将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四)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入额检察官等级晋升等工作,坚持检察长及其他入额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全年共办理案件97件,进一步激发办案活力,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全面实行与司法办案业绩挂钩的员额进出办法,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同时,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保证转隶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专家型、综合型人才仍然缺乏。三是部分检察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这一头等大事,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提高新时代依法监督能力,积极开展检察监督“质量建设年”活动,着力打造电子检务和“智慧检察”,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活动,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内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发挥推进依法治国生力军作用,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对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领域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私挖滥采,等破坏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进行重点专项检察监督,密切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努力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以开展检察监督“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机制,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打击“校园欺凌”为重点,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四是进一步发挥科技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实现从建用并举向以用促建、应用为主的战略转型,逐渐提高检察技术信息中心的使用频率,发挥现有装备作用,主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突出科技手段对检察办案工作的支撑,努力打造智慧检察。 

  五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果落地生根。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加快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激发创新发展内动力;继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办案责任制改革,细化分解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职业保障,激发工作动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使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真正落地生效。 

  六是坚持不懈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通知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活动监督,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超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创新理念,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激情开放、跨越赶超、美丽幸福新行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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